【逃犯條例】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懶人包 內地逃稅行賄官員會否被移交?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9 08:00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9 11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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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釋除商界對逃犯條例的疑慮,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聯同律政司的官員,近日與多個商界組織和政黨會面,本報總結了有關會面時,十項商界最關心的問題,及港府回應。

香港目前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,簽訂移交逃犯協定。為了堵塞漏洞和處理台灣殺人案,港府提出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以便能與未有簽訂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,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。

但不少港人對今次修例有很多擔憂,亦提出一些改善建議。本報將以系列形式,一連兩天報道。

本港商界對修例反應特別大,一來他們早於內地改革開放之初,積極北上,當年到內地做生意,紅包、賄賂是常事,怕被秋後算帳;二來,他們往來內地頻繁,隨時有生意上的官司糾紛。

為了釋除商界疑慮,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聯同律政司的官員,近日與多個商界組織和政黨會面,本報總結了有關會面時,十項商界最關心的問題,及港府回應。

1. 案件的追溯是否有限期?例如10年前在內地犯刑事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內地的刑事司法制度,定有時效,名為「追訴期」。犯罪超過下列期限,不再被追訴︰

  • 法定最高刑期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,追訴期是5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期為5年以上、不滿10年的有期徒刑,追訴期是10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期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追訴期是15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、死刑的,追訴期是20年;
  • 如果20年以後,認為必須追訴的,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。

因此,若港人在內地犯刑事罪,要視乎其法定最高刑期,才知道是否已超過內地追訴期。

2. 當年在內地做生意,賄賂內地官員,現時會否被移交?

答︰在內地,行賄罪刑罰比受賄輕很多。視乎當年賄賂的情節,法定最高刑期為何,如果在30年前賄賂,已經超過內地的追訴期,就不會移交。

另外,若當年是被勒索去賄賂,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(例如得到本來應獲得的牌照),不是行賄;行賄人主動交代,可減輕處罰,甚至免除處罰。

3. 廠商以前曾向內地地方官員行賄,相關官員在內地已被起訴,並接受刑責,廠商現時會否被追究及引渡?

答︰該名港商若現時仍會前往內地,內地若認為要追究,可以趁他在內地時,加以處理,不必利用繁複的引渡程序。另外,要視乎有關犯罪行為發生時間,如果已超過有關罪行的最高刑期,內地不會再追訴。

4. 有商家在內地有商業糾紛,不理會內地法庭的裁決賠錢,逃回香港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無依照內地法庭判決作出賠款,在香港屬民事糾紛,並不構成刑事罪行,基於不符合「雙重犯罪」,即某一個犯罪行為,必須是兩個地方都屬刑事罪行,因此不會移交。

5. 廠商在內地的工廠結業,無賠償工人,逃回香港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這是不當行為,在香港可能是違反《僱傭條例》或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但不是可移交罪類之一,在港判囚的話,最高不超過3年,亦不符合現時建議的罪行門檻3年以上。

6. 有商家在內地欠錢不還,逃回香港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在香港構成刑事罪行,必須有犯罪意圖。不還錢的行為,是否屬於存心欺詐?如果不是刑事罪行,不會移交。

7. 在內地無報稅,逃回香港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不會被移交,因為有關財政或課稅罪行,是9項在個案式移交安排下被剔除的罪類之一。 

8. 有廠商以前在內地生產冒牌貨,會否被引渡?

答︰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已被剔除,所以不會被移交。

9. 商家曾在內地黑市兌換貨幣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資金移轉的罪行已被剔除,所以不會被移交。

10. 在內地購買冒牌貨,會否被移交?

答︰在香港購買冒牌貨,並非刑事罪行,不符合「雙重犯罪」原則,不會被移交。